Non-U.S. Citizens

The following non-U.S. 公民有资格根据《澳门新葡新京官方》第(a)(2)或(3)款在本州建立和维持住所.  

  • 永久居民:学生需要提交最新的居民卡(I-551)复印件。.
  • 有资格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人:  提交I-485申请永久居留权的人,并已收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发出的费用/申请收据或行动通知,表明他或她的I-485已被审查并且没有被拒绝. 学生应提交最新的I-797表格.
  • 合格的非移民,持有 types of visas 发布在协调委员会的网站上.  学生需要提交他们的护照、签证、I-94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.
  • 被美国移民局列为难民的人, Asylee, Parolee, 有条件永久居民, or Temporary Resident
  • 非移民(包括无证公民)如果符合以下条件,可以申请在德克萨斯州居住: 
    • 已毕业或即将毕业于德克萨斯州高中或在德克萨斯州获得GED证书.
    • 在德克萨斯州居住了三年,直到高中毕业或在德克萨斯州获得普通教育证书.
    • 在他/她将入学的学期的人口普查日期之前的12个月居住在德克萨斯州或将居住在德克萨斯州.
    • 是否已经或将会在他/她有资格的情况下尽早申请成为永久居民.
    • 此类别的学生必须填写一份 Affidavit.